中新经纬客户端6月8日电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8日发布《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办法》(下称《办法》)明确,房屋用途为别墅、房屋为独立成栋住宅等不予公积金贷款;二手房贷款最长期限由20年调整至30年。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为便于缴存职工全面掌握和了解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新《办法》将分散在其他文件中的主要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整合。其中提到,不予贷款情形包括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申请人有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信用记录不符合要求。
《办法》与广州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相比的主要变化上,支持人才引进,在符合我市人才购房政策前提下,增加持人才绿卡副证或区人才绿卡的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享有本市户籍缴存职工待遇。增加对转业军人优先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
此外,增加不予贷款情形,防范贷款风险。包括:所购住房建筑结构为砖木结构、混合结构的;房屋用途为别墅、房屋为独立成栋住宅、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份额(共有产权住房除外);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申请人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申请人已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等。
同时,二手房贷款最长期限参照其他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规定,由20年调整至30年,楼龄加贷款年限由不超过40年调整至50年。
多人共同购房的,如何计算住房套数?对此,《办法》提到,如购房人单独购房或者同一个家庭的成员共同购房,则住房套数为家庭中所有成员(购房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各自名下的住房套数之和;如果购房人不属于同一个家庭的,住房套数按购房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住房套数多的一方的套数计算。
《办法》自2021年6月9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