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4月29日讯(记者 陈晨) 记者从首都之窗网站获悉,29日,丰台区发布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根据政策,除丰台区户籍及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外,非京籍儿童均可依照政策相应规定入学。同时,在部分学校实行购置“二手房”的房主子女通过多校划片派位方式入学。
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及非京籍适龄儿童可入学
丰台区规定,凡年满 6 周岁(2013年 8月 31日以前出生)的丰台区户籍或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在丰台区(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均须在《丰台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表》规定时间内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
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的适龄儿童,随其父母在本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同时其父或母在本区合法稳定就业 3 年以上的,可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须经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到区教委确定的学校就读。
此外,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现役军人证件及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等能确认身份函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
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
今年,丰台区将继续采用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学校在完成接收单校划片入学的儿童少年后,剩余的招生计划根据儿童少年填报的多校划片志愿由计算机随机分配,确定入学学校。
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儿童、其他非本市户籍儿童,按照区教委已经划定的小学入学片区上网填报志愿,参加多校划片派位入学。对儿童入学登记地址、就读学校实施登记管理。在部分学校实行购置“二手房”的房主子女通过多校划片派位方式入学。
在初中入学方面,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选择有全区招生计划的学校填报志愿派位入学。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条件但未选择单校划片入学的小学毕业生、未确定单一对应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可参加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附件
丰台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表
时 间 | 工作内容 |
4月 29日前 | 完成本区小学毕业生信息核对工作 |
5月 1日 | 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入学政策宣传门户 |
5月 6日至5月31日 | 完成小学、初中入学信息采集工作 |
5月 6日至5月7日 | 区教委受理本区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回户口所在区和到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工作 |
5月8日 | 区教委受理本市户籍外省市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回丰台区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工作 |
5月 9日至5月10日 | 区教委受理外区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回丰台区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工作 |
5月25日至6月9日 | 民办学校、寄宿学校组织完成招生工作 |
6月 15日至6月16日 | 小学审核本区户籍、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父母自有住房的儿童入学相关材料; 儿童家长上网填报志愿学校 |
7月初 | 计算机分配派位入学 |
7月 10日起 | 各中小学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
9月 1日至9月15日 | 建立新生学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