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小排量二手车交易负担
随着二手车交易量的快速增长,长春市二手车交易服务费的等额收费方式已经不适应产业发展的
实际需要,一些小排量、低价值的二手车与大排量、高价值的二手车缴纳相同费用显然不合理。
经过对北京、大连等城市调研后,由华港机动车市场牵头拟定的《长春市二手车收费项目及收费
标准备案的申请》已经于2013年11月15日提交长春市发改委并得到批准,自2014年2月1日起,长
春市二手车交易服务费将执行新标准,新标准将根据车型、排量、座位数、总质量等不同情况,
收取不同额度的交易服务费。